1992 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好的次将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提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制定21 世纪议程,并将清洁生产作为21 世纪议程优先发展的领域。中国政府积极响应大会号召,于1992 年制定了《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明确提出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技术起点要高,尽量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1995 年11 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要求产生垃圾的部门必须交纳垃圾处理费, 但没有涉及到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问题。1995 年颁布并于2004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把建筑垃圾处理纳入到法 制化管理的轨道,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原建设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发布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国家经贸委以国经贸资源[2001 ]624 号颁布了《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鼓励资源综合利用。2007 年9 月原建设部印发的《绿色施工导则》中提到,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大力发展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产品在墙体材料中的应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