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在垃圾回收与处理方面已经取得了较为可观的成绩,但是,不容忽视,就综合治理以及管理经验方面仍需要较大幅度的提高与完善,垃圾的回收及处理属于政府行为,这就需要政府不断完善自身职能。建筑垃圾处理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具有的特征有:
1.公用性和公益性;
2.垄断性和地域性;
3.准公共性;
4.正的外部性;
5.市场准入受限;
6.投资大,回收周期长,规模经济效益明显;
7.风险低,回报稳定;
8.价格的控制性;
9.政府和社会舆论干预;
10.建设的滞后性。
结合建筑垃圾处理的现实状况,在保证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需要政府充分发挥应有的职能,并且在宏观调控的同时引入市场机制,宏观调控与市场相结合,实现投资主体的多样化,引导与加强建筑垃圾处理项目的产业化的发展水平,最终使得建筑垃圾处理成为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建筑业相互协调发展的现代服务性产业。
建筑垃圾处理项目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了物质以及能量的流通与运转,我们国家一直倡导的是绿色节能以及环保产业的发展,建筑垃圾的回收处理本身对于我国经济建设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有很重要的意义,首先,我们鼓励建筑企业垃圾的回收利用,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更加注重于整个建筑垃圾处理项目相关产业链的规划与发展,通过产业的发展,不断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完善政府与建筑垃圾处理项目相关的企业之间良好的运营机制,政府部门要更好地协调建筑垃圾处理的输出与输入关系,通过建筑垃圾产业链的发展,形成垃圾回收的良好运营机制。
建筑垃圾处理项目产业链的形成与运转涉及到众多的企业与部门,有政府环保部门、垃圾处理企业以及科研院所等等,产业的规范化与系统化的运营需要参与其中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与协调,通过对建筑垃圾处理项目产业链的各个环节的综合分析,对政府部门以及相关企业的规范要求,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建筑垃圾资源化模式以及反映相互关系的模型。
建筑垃圾处理产业链的完善与发展,需要的是建筑企业、政府部门以及参与其中的各个单位的协调配合与大力支持,只有参与主体的相互促进与影响作用,才能够使得建筑垃圾处理产业链更为健康有序的运转。
在正向关系链上,政府部门加大对科研单位的经费投入,包括资金、项目、税收方面的促进措施等,以增加科研单位的科技研发能力。对建筑垃圾的产生者来说就是提高建筑施工的技术水平,合理调整施工工艺,在源头上进行建筑垃圾产量的削减,对拆除装修等方面来说就是研发新型可循环再生材料,促进材料的循环利用,提高现有机械水平等。政府部门对建筑垃圾产生者实行限制措施,限制建筑垃圾的产生量,限制对自然资源的使用量,增加对再生产品的使用量;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实行扶持措施,对于企业立项、技术认证、产品推广等方面多方参与,出台相关政策,扶持建筑垃圾处理产业发展壮大;对大众采取宣传教育措施,大力宣传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消除大众对于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顾虑,同时在意识形态上引导大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建立使用建筑垃圾产品就是支持城市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的环保理念等。
在逆向作用链上,科研单位研发能力的提高为政府部门制定新的建筑垃圾政策提供支持,新技术和新方法的产生拓展了建筑垃圾资源化的路径,也提高了原有的利用率。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因为得到科研单位技术的支持,企业生存状况得到极大的改善,在谋取更好发展的同时,将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科研项目上用于研发更先进的处理技术和处理机械。民众得到政府部门的引导后,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认可度大增,扩展了建筑垃圾产品的销路,消除了市场的疑虑之后,建筑垃圾资源处理企业的规模将更上一层楼,从而能够全面处理建筑垃圾。大众的认可也使建设单位等使用单位消除了因在建筑中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产生的顾虑,再加上政府各方面的限制和鼓励措施,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得到广泛应用。大量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削减了建筑垃圾最终处理量,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民众对政府的满意程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