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的全过程管理,就是对建筑垃圾包括从产生、到运输,再到回收利用的整个一系列过程的管理。建筑垃圾全过程并不会自发朝着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向发展。建筑垃圾的全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主体,这些主体首先会维护自身的利益,然后才考虑社会利益即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等问题。但是政府部门作为社会的管理者,不会坐视不管,随着建筑垃圾问题的严重,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发展。政府希望承担起自身的职责,利用自身的行政权力,推动建筑垃圾管理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但是在作出行政决定之前,需要理清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中存在的障碍。
在建筑垃圾的源头产生阶段,对建筑垃圾的产生,政府希望越少越好。把建筑垃圾的产生量控制到最低,产生途径减到最少,产生条件控到最差。如果建筑垃圾减少了,对于后面的运输分类和回收利用阶段会减轻很大的压力。在源头产生阶段,如果可以做到简单的分类,会大大减少后期分类的成本。
在运输分类阶段,建筑垃圾已经产生,施工企业可能不会上报建筑垃圾的实际情况,私自利用车辆把建筑垃圾运送到郊外直接堆填。建筑垃圾相当于缺少了运输分类阶段,建筑垃圾消纳处没有收到建筑垃圾产生量的信息,无法为运输企业带来业务,运输企业面临无法存续的危险。
在回收利用阶段,回收利用企业一方面可能面临市场对建筑垃圾生产出的产品供不应求,无法得到充足的建筑垃圾原材料。另一方面,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出的产品没有销路,原因可能是民众对建筑垃圾制造出的产品持怀疑态度,这些产品没有国家的统一标准等。
在建筑垃圾的全过程管理中,政府希望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以免影响到社会层面的发展。整个建筑垃圾运输过程能够顺利、畅通。建筑垃圾的资源化企业能够持续发展,减少已有建筑垃圾的数量,生产出更多的建筑材料。在这个过程中,有且只有政府能站在管理社会的角度,促进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