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建筑废弃物的建设或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向有关管理部门申办建筑废弃物排放计划,填报建筑废弃物的种类、数量等内容,并与管理部门签订环保责任书。主管部门要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根据该工程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价值,实施废弃物分类管理,并提出工程中各种建筑垃圾允许的排放种类、数量、运输路线、排放地点以及各类垃圾的收费标准和超量处罚标准,对各种建筑垃圾实施流向管理与控制。这样不仅从源头上为废弃物今后的分类处理和有效利用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条件,有效解决了建筑废弃物乱堆乱倒的问题,而且扩展了各种废弃物的利用途径,更有利于实现建筑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提高建筑垃圾的排污收费标准。提高建筑垃圾的排放费,可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建筑业主和拆除商加强对建筑废弃物的管理,减少建筑废弃物的产生,实现建筑废弃物的减量化。收费标准可由各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收取的专项费用可用于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和相关科研工作,也可补贴到建筑废弃物开发和生产上,降低废弃物的开发成本,使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对于建筑垃圾的收费,应根据废弃物内不同的种类和数量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对于未进行分类的混合废弃物应采用高收费,积极鼓励建筑废弃物的源头分类、收集和再利用,通过经济杠杆的调节手段和相应的措施来促使建筑废弃物的循环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