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体现中国“可持续发展”之路的《中国21世纪议程》,其内容涵盖了中国人口、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政策及行动框架。其中,在中国的发展与应用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对建筑垃圾管理的指导作用分析如下:
(1)转变建筑业的发展模式,发展建筑业的“福利量”生产
可持续发展理论指出,人类发展的衡量应以包括社会、经济、环境、生态等多个方面的综合化指标加以体现,这个综合化衡量指标概括起来就是“福利量”。从建筑垃圾产量分析中可以看到,传统建筑业发展模式导致城市建筑垃圾的产生与建筑业发展水平(表现为建筑面积逐年增长、城镇人口增加对住房的需求等)严格正相关。在满足人们居住需求的同时,建筑垃圾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进而影响到人们的居住适宜性,从而降低了建筑业发展的“福利量”,这种因果关系链如下所示:
传统建筑业发展一消耗更多的天然建材资源一排出更多建筑垃圾一需要消耗更多的资源处理一加速生态资源耗竭、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一建筑业发展的“福利量”
增加建筑业发展中的“福利量”就要改变现有的建筑业生产方式,使建筑业发展模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不仅要研究和推广建筑业生产中各类集约型技术,还要不断降低新建建筑在建筑业生产中的份额(目前,我国建筑业产值很大一部分由新建建筑量增长所贡献),逐步形成以建筑改建、扩建为主的建筑业生产格局,使建筑业发展与新建建筑增量之间的高度相关关系得以解脱,减少因新建而产生的旧建筑拆除垃圾和新建建筑施工垃圾,真正实现在建筑业发展前提下的建筑垃圾“减量化”。
(2)建筑垃圾管理的源头减量与处置资源化的协调发展
可持续理论指导下的建筑垃圾管理应体现源头减量的最优先策略。然而,实现根本性的源头减量是以全社会发展指引标准的转化、建筑业发展模式的转变为前提的,这些转变归根结底又涉及到人类意识的根本转变,并受到建筑业发展模式的巨大惯性制约。因此,新时期的建筑垃圾管理除了需要长期坚定不移地积极实施各种科学合理的源头减量化管理之外,更为有效而积极的管理方法就是最大限度的资源化处置建筑垃圾,使其变废为宝。另外,对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产品主管部门要进行适当的市场干预,使建筑垃圾资源化过程融入到经济发展体系之中,使其能可持续生存和发展。
(3)全社会公平参与建筑垃圾管理
可持续发展理论中包含公平性原则,社会成员具有公平的发展权、公平的资源利用享受权以及公平地承担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义务。因此,可持续发展的建筑垃圾管理应该是全面型、综合化的管理,需要公众、建筑垃圾生产者、资源化处置者、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等社会成员共同承担管理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