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资料统计,美国每年产生的城市垃圾超过8亿吨,其中建筑垃圾占尘世垃圾总量的40%以上。经过分拣、加工以后,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率可达70%,其余30%则进行填埋处理。
美国在建筑垃圾管理政策方面,已经经历了“政府——市场——政府加市场”3个阶段的演变:好的阶段是基于政府主导的命令与控制方法,通过行政手段实现污染控制;第二阶段是基于市场的经济刺激手段,强调企业在建筑垃圾产生方面的源头削减作用;第三阶段是提倡实现政府倡导和企业自律的结合,提高广大公众的参与能力。
美国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分3个级别:1、“低级利用”,即现场分拣利用、一般性回填等,占建筑垃圾总量的50%~60%;2、“中级利用”,即用作建筑物或道路的基础材料,经处理厂加工成骨料,再制成各种建筑用砖等,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40%;3、“高级利用”,如将建筑垃圾加工成水泥、沥青等再利用,该项所占比重较小。
同时,美国对建筑垃圾实施“四化”管理,包括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综合利用产业化。美国提倡源头减量,从标准、规范到政策、法律,从政府的控制措施到企业的行业自律,从建筑设计到现场施工,均限制建筑垃圾的产生,鼓励建筑垃圾实现“零”排放。这种源头控制方式可减少资源开采,减少制造和运输成本,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比各种末端治理更直接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