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的主要成分包括混凝土、石灰、砂石等固体废弃物,主要产生于建筑施工过程,这些固体废弃物如果处理不当,会对周边的环境产生较大影响。过去这些建筑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是垃圾填埋场填埋,这种处理方式会占用大量的土地,而且填埋后,建筑垃圾中的一些有害物质如涂料、油漆等还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同时,在将建筑垃圾运往填埋场的路上,可能有遗撒和粉尘等空气污染的情况,因此这种处理方式是不科学的。
目前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还没有完全普及,有些地区还维持着原始的填埋方式。只是仅仅将易分捡出来的钢筋进行回收,甚至由于没有破碎机械,混凝土中的钢筋甚至都不能进行回收,经过这样分捡后的建筑垃圾处理起来非常困难。砖、石、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如果直接进行土方回填,掺杂以及附着在回填料中的对于地下水以及土壤有毒、有害物质—涂料、油漆、胶等大量存在。如果对回填料在现场再次进行处理,除现场不具备机械、技术等因素外,繁琐的处理方式以及高额的处理费用会将大多数施工单位阻挡在再生处理力一式的大门之外;如果将此部分垃圾制作成建材制品,目前对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利用的工厂少之又少,就算有,高额的运输费用再次阻挡在面前,所以最终还是一埋了之。
现在急需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及措施:1、环保部门加大对建筑垃圾偷倒乱倒现象的处罚力度,迫使施工单位只能将建筑垃圾运至填埋场地或者再生建材制品工厂;2、其次对将建筑垃圾运至再生建材制品工厂的施工单位进行环保补贴,如将建筑垃圾运至工厂有补贴,运至填埋场地需要缴纳垃圾填埋费,路边何边乱堆乱倒重罚,经济上面考虑也容易控制建筑垃圾进入工厂;3、加大资金、技术投入,扶持众多建材制品工厂开展此类再生制品业务,使施工场地—再生处理工厂距离大大缩短,通过补贴使再生建材制品价格大大低于同类其他建材制品;4、开发小型、经济粉碎机,使施工单位有能力将建筑垃圾中的废渣就地处理,就地使用,降低建筑垃圾转运费用;5、加大对建筑垃圾再生处理力一式的宣传力度,使之制度化甚至法律化。
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在这力一面的许多先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日本政府制定了《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并相继在各地建立了以处理混凝土废弃物为主的大型再生加工厂,生产再生水泥和再生骨料。日本政府还制定了《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混凝土块、沥青混凝土块、木材、金属等建筑垃圾,必须经过再生资源化设施进行处理。在政府引导下,日本建筑垃圾的重新利用率一直相当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