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世界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我国的城市化速度也不断加快,对资源的消耗不断加速,从而产生的垃圾也在不断地增多,其中最大量的是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已成为我们生产、生活环境的负担,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据有关资料显示,2006年时,全国600座城市已有400多座城市垃圾围城,建筑垃圾约占垃圾总量的30%~40%。
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建筑业总体管理水平不高,在建筑废料减量化管理及建筑废料如何处理的理论研究和工程实践方面,和发达国家及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为此,我国部分学者对此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研究,对建筑材料的浪费问题提出对建筑垃圾应该加强管理、对建筑垃圾产出的源头要做减量化的工作,并在建筑垃圾的下游应该做资源化的管理,这对于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大城市为了适应功能日趋复杂的发展需要,避免人口和设施过度密集,疏散城市中心区的压力,城市中心出现等级分化,形成中心、副中心的中心体系。而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功能于一身的城市,又在“经济至上”价值观的大背景之下,其城市管理很难做到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去给城市功能作定位。旧城能不避免地成了经济发展的牺牲品,建筑垃圾也无法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予以无害化处理和处置。
基于以上原因,我国有的学者从我国城市更新的现状出发,从制度安排的角度研究我国城市更新中公众参与的实践情况,从而对我国城市更新公众参与的动力机制进行研究,并对城市更新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及其减量化处理做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总结出我国城市更新公众参与的内在动力和外在推力,从而做出我国城市更新中必须开展公众参与的结论。
从源头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推行源头分类收集和建筑垃圾集中处置制度。源头分类就是要求产生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在现场按垃圾成分的不同进行分类,对能现场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就地消化,对能不利用的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对垃圾的回收利用率。有关学者建议对未分类的建筑垃圾的回收费用远高于已分类的建筑垃圾的回收费用,从而促使施工单位从源头就重视对建筑垃圾的分类处理。